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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說謊的小孩,鼻子會變長。」從小長輩就告誡我們,無論如何不能說謊,不過自有記憶以來,從沒說謊的人可能不多。
事實上,就像「白色謊言」(善意的謊言)有時只是權宜之計一樣,人與人之間也會為了利己,而出現爾虞我詐的情形。
因此,不妨先了解如何以「賽局理論」(Game Theory),解讀人際之間的耍詐行為,一方面可增進「防詐」常識,另一方面則可避免對於人際關係抱持「自我感覺過於良好」的想法,落入「被對方耍得團團轉、自己卻渾然未覺」的陷阱。
1.明瞭人都可能「耍詐」
賽局理論當中,最為人所熟知的是「囚犯困境」( prisoner's dilemma,或譯為「囚犯的兩難」):警察逮捕了老張、小陳兩名嫌犯,卻沒有充足證據將兩人定罪,因此警方將兩人分開偵訊,並告知兩人以下4種情況:
1.如果老張認罪並作證指控小陳(老張背叛),但小陳保持沉默(小陳合作),老張可立即獲釋,小陳將入獄服刑10年。
2.如果小陳認罪並作證指控老張(小陳背叛),但老張保持沉默(老張合作),小陳可立即獲釋,老張將入獄服刑10年。
3.如果兩人都保持沉默(互相合作),兩人必須入獄服刑半年。
4.如果兩人互相作證指控對方(互相背叛),兩人必須入獄服刑兩年。
最常見的情形是——彼此並不信任對方認罪,也不願意自己沉默而讓對方有獲釋機會,最後兩人彼此相互指控。
2.拆解雙方可能採取的策略組合
假設有兩名互不相識的買家與賣家,買家認為某件商品價值50元, 但只願意出價35元買下,而賣家在寄送商品時,需負擔20元成本。
買賣雙方在交易時,都可以選擇背叛對方。對賣家來說,採取合作行為是寄商品給買家,採取背叛行為是不寄商品給買家。
另一方面,對買家來說,採取合作行為是付錢給賣家,採取背叛行為則是不付錢給賣家。
買賣雙方採取行為的策略組合共有4種,在各種情形下雙方獲得的報酬會有所不同。
策略1:買家付錢、賣家寄出商品
買家賺15元:50-35=15
賣家賺15元:35-20=15
策略2:買家付錢、賣家耍詐不寄出商品
買家賠35元
賣家賺35元
策略3:賣家寄出商品、買家貨到耍詐不付錢
買家賺50元
賣家賠55元:-35-20=-55
策略4:交易不成立
買家不賺不賠:0
賣家不賺不賠:0
3.人通常會選擇利己的策略
在前述「網購交易賽局」中,對買家而言, 無論賣家採取合作或背叛行為,選擇背叛對自己都比較有利(因此不付錢就成為他的支配策略)。
另一方面,對賣家而言,無論買家採取合作或背叛行動,選擇背叛也絕對較為有利(因此不寄出商品便是他的支配策略)。
如果雙方都採取利於自己的支配策略,追求自身最大利益,這項交易就無法成立,雙方獲得報酬皆為0。如果交易順利完成,雙方各自可得15元的報酬,因此只要雙方採取合作行為完成交易,對雙方都有好處。只是,採取合作行為時有可能遭到對方背叛,落得吃悶虧的下場。
經理人要做的事很多,決策只是其中之一。但是,「只有經理人才能下決策,所以管理的首要技巧,就是做決策的技巧,」彼得•杜拉克(Peter Drucker)說道。
然而,熟悉杜拉克「好發問甚於給答案」風格的人,不難想見他還會這樣說:「有效的決策者會問自己:『這個決策真的需要嗎?』選擇什麼都不做,永遠是任何行動方案的替代方法之一。」
杜拉克指出,每個決策都是一種判斷,從數個可行替代方案中擇一。但決策之難在於,這些選擇鮮少是在「對」「錯」之間擇一(畢竟,如果有明顯的對錯,何需抉擇),絕大多數都是在一項沒比另一項好多少的情況下做決策。
而這些「幾乎無從辨別對錯優劣」的選項,正是決策的重要基礎。杜拉克強調,唯有「經由許多不同意見的衝突,以及許多替代方案的競爭,才能逐漸產生出正確的決策」。因此,決策的首要原則便是:「除非有反對意見,否則不要輕易做決策。」
釐清了決策的必要性,並且願意採納多元見解,以免自己一意孤行,或受到特殊利益團體及個人的蒙蔽之後,經理人還需要一套流程,協助自己制訂決策。杜拉克將決策劃分出6個要素,形成一系列不能任意變換次序的連續步驟:
■Step1確認問題類型:
「若分類錯誤,將導致錯誤決定,」杜拉克提醒, 決策者碰到問題時一定會問,「這件事是屬於一般狀況,或屬於例外?」「這個問題是不是使得整個基本秩序大亂,或者僅是現有業務運作程序脫離常軌的徵兆?」若是一般性事件,就必須建立原則及規定來徹底解決,避免頭痛醫頭;若是特殊事件,則須個案處理。他將經理人在職場上遇到的問題區分為4類:
(1)真正的一般性事件,所發生的諸多個別事件,只是一種徵候(symptom)。簡單說就是,許多個別發生的問題,都可指向同一個根源。只要治根,就能一次解決問題。
(2)就個別組織而言,雖屬於特殊事件,實際上仍可歸類為一般性問題。以大企業要購併小公司為例,對小公司而言,這是絕無僅有的特殊事件,但在商場上,購併卻是司空見慣之事,因此經理人應參照其他組織經驗,學習一般性原則。
(3)真正的特殊狀況,只發生一次,而且連續發生的機率很低。真正的特殊事件很少,因此經理人必須反覆追問:「這真的是僅此一次的意外事件嗎?」
(4)第一次發生的一般性問題。因為前所未見,很容易被視為特殊事件,但其實只是新的一般性問題的前兆或表徵。
杜拉克強調,經理人常將一般性問題當作一連串特殊事件來處理,所以永遠只在治標不治本,也無法累積經驗或建立解決問題的通則。另一個常犯錯誤則是,每次碰到新問題,都沿用舊方法來處理,跳脫不出思考框架,甚至會延誤解決問題的時機。
■Step2定義
問題:
針對錯誤問題找出正確答案,不但無益、甚至有害。杜拉克認為, 對問題下了似是而非,或看似有理、實際上並不充分的定義,比定義錯誤更可怕(例如,認為只要加強執法與提升道路安全,就能降低車禍肇事率等)。而要避免自己對問題定義不清,經理人會(1)不斷探詢發生不尋常事件的跡象;(2)持續追問「既有定義足以解釋所觀察到的事件嗎?」(3)寫下預期得到的結果,定期檢驗結果是否與預期相符;(4)一旦發現定義無法解釋的現象,即使只是微小徵兆,也會重新檢視問題定義。
■Step3找出邊界條件(boundary condition):
也就是將解決方案必須做到的範圍標明清楚,包括明確規定決策「 應該解決什麼問題?」「希望達成什麼目的?」「最起碼應該達成什麼目標?」「必須滿足什麼樣的條件?」杜拉克稱此為決策的「邊界條件」,並認為確認邊界條件是決策最困難的步驟。然而,邊界條件愈清楚正確,決策愈有效,完成預期結果的可能性也愈大。
■Step4選擇「正確」的決策:
所謂「正確」,是指能夠滿足「邊界條件」的決策。杜拉克提醒,「 如果人最終難免要有所妥協,那麼從一開始就要選擇『正確』、而非『可被接受』的決策,」如此才能分辨出正確或錯誤的妥協。
■Setp5採取行動:
杜拉克強調,決策除非能夠落實、而且轉化為某人的職責, 否則充其量只能算是良善的意圖而已。因此,經理人再將決策轉變成行動時,務必確認以下事項:誰該知道這個決策?必須採取什麼行動?誰來採取行動?負責行動的人有能力做到嗎?截止日期為何?哪些人會受到決策的影響(必須徵得他們的同意,或至少不反對)?哪些人雖然不會受到決策的影響,但必須被告知有此決策?
■Step6檢視與回饋:
人會犯錯,未必都能做出適當的決策;而最初有效的決策, 最終也可能失效。所以,決策者需要建立有系統的意見回饋(feedback)機制,不斷地將實際發生的狀況,與決策預期的成果做對照。
要檢視決策執行得如何,除了可以藉助於報告、數據資料、研究調查之外,還有一個古老而有效的方法:親自走到工作現場去,親眼證實。
6步驟,做出有效決策
Step1
確認問題類型
為一般狀況建立通則,特殊事件則個案處理。
Step2
定義問題
不斷追問既有定義足以解釋所觀察到的事件嗎?
Step3
找出邊界條件
釐清決策該解決什麼?希望達成什麼目的?
Step4
選擇「正確」的決策
做對的事,而非做別人能接受的事。
Step5
採取行動
確認負責執行人選、內容、時間,以及告知決策的利害關係人。
Step6
檢視與回饋
比照實際狀況與預期成果。
Article at Wired Gadget Lab.